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听说乙有一祖传玉石,遂前往询价,甲问:你多少钱卖?乙说:你出多少钱?甲问:15万元卖不卖?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甲未置可否。三天后,甲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乙说:25万元才能卖。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甲听说乙有一祖传玉石,遂前往询价,甲问:你多少钱卖?乙说:你出多少钱?甲问:15万元卖不卖?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甲未置可否。三天后,甲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乙说:25万元才能卖。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19-05-15
26
问题
甲听说乙有一祖传玉石,遂前往询价,甲问:你多少钱卖?乙说:你出多少钱?甲问:15万元卖不卖?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甲未置可否。三天后,甲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乙说:25万元才能卖。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说“你出多少钱”属于要约
B、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属于要约邀请
C、甲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时合同成立
D、乙说“25万元才能卖”属于要约
答案
D
解析
要约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指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指的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乙说“你出多少钱”,是乙向甲做出的希望甲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内容不具体确定。这属于要约邀请,A项不正确。乙说“20万元可以马上拿走”,包括了拟订立合同的必备条款,内容比较具体确定,表明了经甲承诺,乙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属于要约,B项不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本题题干中提到,甲未置可否,三天后,甲携款20万元前来购买,这相当于对履行期限进行了变更,是对要约的实质性更改。故甲的行为是新的要约,不能导致合同成立,C项不正确。甲携款支付20万元前来购买是新的要约,这说明了甲愿意支付20万元购买祖传玉石,但乙说“25万元才能卖”,不是承诺,属于新的要约,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m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张某将其在市区的私有房屋作抵押物,双方遂签订抵押合同。对该项抵押,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甲经营冷库保鲜业务,其与当地供电部门签订了供电合同,并按时缴纳电费。2004年8月3日,甲开启冷库为其客户乙提领货物时,发现冷库温度提高,乙的许多货物已变质。后经查证,3天前供电部门进行供电设备的例行停电检修,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因疏忽而未通知甲。则下列表述正
下列选项中,乙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承诺的有()。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与首要分子之间的关系。
2006年7月27日,某农用航空服务站为某村进行飞行防治病虫害作业,多次超低空飞经个体养鸡户张某的鸡舍上空。飞机飞行的噪音使张某的鸡群受到惊吓,鸡陆续死亡,累计2000余只。此种侵权行为属于()。(2009年单选48)
(2013年真题)甲创作了一首歌曲,乙经甲授权后演唱并将该首歌曲收录在由丙公司为其录制的唱片中。丁网站未经任何人许可,擅自将该Ⅱ昌片中的所有歌曲上传供网民免费下载。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丁网站
(2013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冯某将其所有的大卡车送至通达汽车修理厂修理,因冯某未依约定支付修理费,修理厂遂依法将该车留置,但未与冯某约定留置汽车后支付修理费的期间。根据物权法规定,修理厂在实现其留置权前应当给冯某支付修理费的期间为()。(2012年单选28)
(2011年真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
(2008年真题)甲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于2007年10月10日以自有的2号厂房作抵押向A银行借款200万元,双方于10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年10月30日,甲公司又以自己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借款合同及专利权质押合同,但未办理质
随机试题
15年前,远大公司的总经理张诚志靠贩运水泥起家,凭苦干、借机遇,发展到今天已是一个拥有几千万资产的民营大企业。总公司现拥有一家贸易分公司、建筑装饰分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员工300多人。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的管理全靠张总个人的经验,从来没有通盘的目标
无排卵型功血育龄妇女,经量过多
结核性脑膜炎最易发生在结核原发感染后
综合评价类检测报告由报告批准人、审核人和检测人员签字认可。()
用3个D触发器组成的电路如图7-69所示,触发器F0的输入端接+5V表明D0=1,那么,在第1个CP脉冲和第2个脉冲的上升沿过后Q2Q1Q0分别是()。
下列关于配股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关于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说法正确的是()。①注册资本不低于520万元;②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③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115万m2以上;④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以下哪些是品行障碍的不良预后表现?()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引起了代表委员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反响。大家表示,宪法修正案()
The"paperlessoffice"hasearnedaproudplaceonlistsoftechnologicalpromisesthatdidnotcometopass.Surely,though,t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