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张某将其在市区的私有房屋作抵押物,双方遂签订抵押合同。对该项抵押,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

admin2018-02-01  36

问题 张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张某将其在市区的私有房屋作抵押物,双方遂签订抵押合同。对该项抵押,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法是(          )。

选项 A、该抵押合同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否则,该抵押合同无效
B、如果张某的房屋未办理财产保险,银行不得接受该项抵押
C、如果张某的房屋被他人毁损,张某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D、银行不得将其抵押权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

答案C,D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 87条规定,以《物权法》第180条第1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据此,房屋属于应当办理登记才能设立的抵押权。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5条区分物权效力和合同效力的规定,对于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确立,但没有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不设立。换句话说,无论是办理登记的抵押权,还是不办理登记的抵押权,都与抵押合同的效力无关。至于是否办理保险,更不予考虑。故A、B项表述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74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此为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也具有该特征。故C项表述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92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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