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不是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条件?

admin2014-10-17  30

问题 下列哪些不是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条件?

选项 A、反诉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和第三人
B、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C、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D、反诉与本诉可以适用同一诉讼程序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反诉,就是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里,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作为被告,向受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的和本诉之诉讼标的或者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请求。被告提起的反诉,除了必须符合诉的要素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2)反诉应当在本诉起诉以后,法庭辩论终结之前提起;(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本诉撤回,并不影响反诉的效力;(4)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相互有牵连,即:①以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为根据;②权利义务南同一法律关系发生;③本诉与反诉属于同一目的;④本诉与反诉互相排斥,或以其中之一为先决条件。(5)反诉与本诉应适用同一诉讼程序。在共同诉讼的情况下,反诉可由一个或全体共同被告对一个或全体共同原告提起。法院接受反诉后,应将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和解决。所以B、C、项正确,A、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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