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死刑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下列关于死刑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dmin
2014-04-02
20
问题
下列关于死刑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项
A、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应当暂停执行
B、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C、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D、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答案
4,8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Y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法的适用的步骤,说法正确的是:()
某环保局执法人员发现该区工商局将垃圾都堆放在附近辅路旁边,于是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该工商局不服,将环保局告上法庭。对于该案说法正确的是:()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依法治国是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下列哪一选项的表述错误?()
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同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
李某经镇政府有关领导批准,在一道路旁搭建了一个临时修理部,后李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临时修理部改造为一个水泥楼房。城管所两次发出限期拆除通知,李某均不执行。城管所工作人员王某和张某在未通知李某的情形下于下班时间强行将房屋屋顶拆除,致使李某屋内的许多电器被损坏。李
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行政机关向李某颁发了伐木许可证,一年之后,该行政机关又向王某颁发了伐木许可证,由于工作人员在审查后者的申请时疏忽大意,未认真审查,导致前后两个许可证的内容发生了重合。李某与王某之间由此发生了纠纷。根据《行政许可法》,该案应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发挥领导作用的基础是______。
小儿肾脏的浓缩和稀释功能低下,达到肾功能基本完善即所谓肾小球一肾小管平衡的年龄为
患者女性,60岁,反复咳嗽、咳痰10余年,每年冬季发作3个月以上。查体:桶状胸,双肺叩诊过清音,呼气音延长。不可能出现的体征是
24岁,女性,心悸、怕热、多汗1年余,甲状腺Ⅲ°肿大,血管杂音明显,突眼明显,经2个月抗甲状腺治疗,疗效不明显,T3、T4仍高于正常,本例患者预后估计是
患者,齐某,男,40岁。近日来头痛、恶心,有时呕吐,无发热,血压20/12.6k.Pa(150/97mrn}tg),脉搏46次/min,心率55次/min,呼吸25次/min。为其测量血压时,应做到
对于反应:4AI+3O3+6H2O→4Al(OH)3,运用公式时,其中n为()。
境外投资项目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下列有关教材开发与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Whatisthemoststrikingimagetoemergefromthisautumn’sOccupyprotests?WasitthecampuspoliceofficerinDavis,Califo
A、Bycryingforothers’attention.B、Bypleasingotherswithsmile.C、Byaskingforfoodfromothers.D、Bymakinganoiseforc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