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工程
什么是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GUM法?GUM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一般有哪些步骤?
什么是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GUM法?GUM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一般有哪些步骤?
admin
2019-12-15
45
问题
什么是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GUM法?GUM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一般有哪些步骤?
选项
答案
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GUM法是指按照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方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称为GUM评定方法或GUM法。 GuM法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步骤有: (1)明确被测量,必要时给出被测量的定义及测量过程的简单描述; (2)分析不确定度来源并写出测量模型; (3)评定测量模型中的各输入量的标准不确定度u(x
i
),计算灵敏系数c
i
,从而给出与各输入量相对应的输出量y的不确定度分量u
i
(y)=|c
i
|u(x
i
); (4)计算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
c
(y),计算时应考虑各输入量之间是否存在值得考虑的相关性,对于非线性测量模型则应考虑是否存在值得考虑的高阶项; (5)列出不确定度分量的汇总表,表中应给出每一个不确定度分量的详细信息; (6)对被测量的概率分布进行估计,并根据概率分布和所要求的包含概率p确定包含因子k
p
; (7)在无法确定被测量y的概率分布时,或该测量领域有规定时,也可以直接取包含因子k=2; (8)由合成标准不确定度u
c
(y)和包含因子k或k
p
,的乘积,分别得到扩展不确定度U或U
p
; (9)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最后陈述,其中应给出关于扩展不确定度的足够信息。利用这些信息,至少应该使用户能从所给的扩展不确定度进而评定其测量结果的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通常,不确定度评定的流程如下图所示。 [*]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Y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题库二级注册计量师分类
0
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
二级注册计量师
相关试题推荐
三国曹魏时期讲读法律的人员被称为()。
法律解释的方法有时是综合使用的,在通常情况下,最先使用的一个基本方法是()。
(2014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法治基本原则的有()。
A为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配备有公务用枪。A在有配偶(B女,生活在外地)的情况下,长期与C女共同生活,井生有一子(周围群众均认为A与C为夫妻关系),为此借用了D的3万元现金。D多次讨债,A无力偿还,于是A将公务用枪(无子弹)用作借债质押物交给D,约定A还
甲为某同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
乙成立恐怖组织并开展培训活动,甲为其提供资助。受培训的丙、丁为实施恐怖活动准备凶器。因案件被及时侦破,乙、丙、丁未能实施恐怖活动。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2/56)
乙(16周岁)进城打工。用人单位要求乙提供银行卡号以便发放工资。乙忘带身份证,借用老乡甲的身份证以甲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乙将银行卡号提供给用人单位后,请甲保管银行卡。数月后,甲持该卡到银行柜台办理密码挂失,取出1万余元现金,拒不退还。甲的行为构成下列哪一犯
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律师应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85题)
高效便民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务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要求?(2014年卷二76题)
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2009/2/31)
随机试题
铸铁补焊工艺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痴呆与郁病的鉴别要点有:
关于溶血性贫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位于季节性冻土地基上的轻型建筑采用短桩基础,场地标准冻深为2.5m。地面以下20m深度内为粉土,土中含盐量不大于0.5%,属冻胀土。抗压极限侧阻力标准值为30kPa,桩型为直径0.6m的钻孔灌注桩,表面粗糙。当群柱呈非整体破坏时,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决策期的经济策划包括()。
出现巨额赎回申请时,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最近一项调查显示,近年来在某市高收入人群中,本地人占70%以上,这充分说明外地人在该市获得高收入相当困难。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才能支持上述结论?
表达式x=operator-(y,z)可以表示为【】。
Nowadays,airtravelisvery【C1】______WearenotsurprisedwhenwewatchonTVthatapoliticianhastalkedwithFrenchPresiden
A、Hewasreturninghomefromaparty.B、HejustgotoffworkwhenhesawtheUFO.C、Hewasdrivinghomefromarestaurant.D、H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