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律师应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85题)

admin2021-02-25  39

问题 律师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律师应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17年卷一85题)

选项 A、甲律师依法向被害人收集被告人不在聚众斗殴现场的证据,提交检察院要求其及时进行审查
B、乙律师对当事人及家属准备到法院门口静坐、举牌、声援的做法,予以及时有效的劝阻
C、丙律师在向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中致电对方当事人,告知对方诉讼请求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
D、丁律师在社区普法宣传中,告知群众诉讼是解决继承问题的唯一途径,并称其可提供最专业的诉讼代理服务

答案A,B

解析 选项A正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本题中,甲律师是辩护人,依法收集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并提交给检察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选项B正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方式解决争议,不得采取煽动、教唆和组织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司法机关或者其他国家机关静坐、举牌、打横幅、喊口号、声援、围观等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手段,聚众滋事、制造影响,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本题中,乙律师对当事人及家属准备到法院门口静坐、举牌、声援的做法,予以及时有效的劝阻,是正确的行为,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
    选项C错误,《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及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向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提供不利于委托人的信息、证据材料,侵害委托人的利益。本题中,丙律师接受了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却告知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理由,属于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不利于委托人的信息,侵害委托人的利益,违反了《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选项D错误,《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律师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接受业务,不得为争揽业务哄骗、唆使当事人提起诉讼,制造、扩大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本题中,丁律师说诉讼是解决继承问题的唯一途径,并称其可提供最专业的诉讼代理服务,是一种唆使当事人提起诉讼,制造、扩大矛盾的行为,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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