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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合同[武大2012年研;南京大学2008年研]
实践性合同[武大2012年研;南京大学2008年研]
admin
2022-09-19
438
问题
实践性合同[武大2012年研;南京大学2008年研]
选项
答案
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为成立要件。在实践性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有特别规定时才为实践合同,如《民法典》中规定的保管合同以及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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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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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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