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admin
2008-08-07
37
问题
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选项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通意见》第37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B项正确,A、C、D项错误。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其配偶再婚的,不管怎样,如果双方要恢复婚姻关系,都必须重新进行婚姻登记。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OV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案情] 2003年2月,张一出资5000元委托其弟张三在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上建房五间。同年5月,房屋建好后,本案原告李四、李三夫妇见无人居住,愿以5万元高价买下这五间房屋。张三见有利可图,便背着其姐,私下同李四、李三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华康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为什么?该公司本想发行股票,但因不完全具备发行股票的条件,想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这一愿望能否实现?
华康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募集资金,拟于2004年6月发行公司债券,确定发行方案如下:(1)经过清产核资,公司现有净资产为4000万元。(2)公司上一次发行债券的数额为600万元,本次拟发行800万元,(3)由董事会决定公
成风制衣厂与顺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协议管辖是否有效?依据何在?执行法院最终做出终结执行的裁定是否正确?理由何在?
被告人何某想上诉,但担心二审法院会加重他的刑罚,因为被害人孙某也一直向二审法院要求增加被告人的刑罚。何某的想法正确吗?郭某的回避由谁决定?为什么?
甲未经乙同意,将该船卖给丙,该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丁是否对该船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在此情况下,于某能否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如果于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
案情:潮汐公司和海浪公司签订行纪合同,约定海浪公司在A省销售潮汐公司生产的x机器。位于A省B市的大海公司欲购买一批x机器用于生产,即于2月1日向海浪公司发出要约,称愿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购买10台×机器,同年10月1日前交货。海浪公司回复说每台价格21万元
百货组以伟达商场的名义与时尚服装厂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在百货组提货时多装的5包货物属于什么性质?其损失后果由谁承担?为什么?
刘某的行为构成了什么罪?假如刘某组织起刘庄30多户纳税户到乡政府前静坐,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妨害了乡政府的正常办公,则应定什么罪?
随机试题
某公司年初应收账款额为60万元,年末应收账款额为80万元,本年净利润为60万元,销售净利率为20%,销售收入中赊销收入占70%。已知同行业的应收账款周转次数的平均水平为5。要求:计算该企业本年度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和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并进行简单评价。
下列关于声音处理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_。
29岁已婚妇女,平素月经规则,LMP:2012-05-17。于2012-06-25因“右下腹持续性疼痛5小时”就诊。伴恶心、呕吐,伴少量阴道流血,无尿频、尿急。测体温38.5℃,右下腹有固定压痛点,腹肌稍紧张,无明显反跳痛。如果B型超声提示子宫内见胚
关于围绝经期综合征药物治疗注意事项的说法,正确的是()。
回弹仪不使用时,应将弹击杆压入仪器内,装入仪器箱,平放在干燥阴凉处。()
与交换机或终端设备相连的两个数字配线架(或其等效设备)问用来传送一种规定速率的数字信号的全部装置便构成一个()。
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尽管这两者目前都归属于心理学的同一分支学科——()的范畴,但它们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操作。一个是“协助”,即协商和协同地进行帮助;另一个则是“矫治”,即有强制性的矫正和按治疗师的方法进行调治。
复习时,用红笔画出书中重点是利用了知觉的()。
设随机变量X服从参数λ的指数分布,令求:P{X+Y=0};
TheHistoryofChineseAmericans[A]ChinesehavebeenintheUnitedStatesforalmosttwohundredyears.Infact,theChin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