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

admin2022-05-12  27

问题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试比较这两条的异同,并举例分析。

选项

答案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规定的是约定解除权的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合同成立以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由当事人一方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并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使合同关系消灭。两者有很多相似之处。例如,在合同中对合同的解除均约定了条件;最终均导致合同终止,不再继续履行后果。但立法者将前者放在“合同的效力”一章,而将后者放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章,可见两者的作用和价值并不相同。两者主要区别在于: (1)两者的立法目的不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的需要,它本质上是民事法律行为人所附加在法律行为之上的约款。而《合同法》第93条第2款实际上的含义是所附条件为当事人的解除权形成的原因,这种解除权以约定的形式取得,是第94条法定解除权的补充。 (2)对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当条件成就时,合同当然且自动地消灭,无须当事人再作出意思表示;对于约定解除权的合同,仅仅具有解除的条件还不能使合同消灭,必须有解除行为才能使合同实际解除。 (3)对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一旦条件成就,则该合同一般是向将来失去效力;而约定解除权的合同既向将来发生效力,又溯及合同成立时,直接适用《合同法》第97条关于合同解除后法律后果的有关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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