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与当事人如何?为何种类型的诉讼? 法院受理时将区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
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与当事人如何?为何种类型的诉讼? 法院受理时将区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
admin
2013-06-09
24
问题
本案争议的法律关系与当事人如何?为何种类型的诉讼?
法院受理时将区家三兄弟列为共同原告的做法是否正确?
选项
答案
法院将三人的起诉合并审理的做法是正确的。因为区家三兄弟起诉的诉讼标的都是出自于同一法律关系,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所以本案属于当事人双方都为二人以上且标的是共同的诉讼,即必要共同诉讼,必要的共同诉讼是不可分之诉,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9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消决定裁决之日起()的期限内作出撤消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如果法院认定甲区工商局的扣押通知书违法,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以下哪项组合不属于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范围?()。①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②规章的合法性③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显失公平④抽象行政
2006年6月15日,A国甲公司电告B国乙公司,欲以CFR条件向乙公司出口一批陶器,总价款为l00万美元。6月21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回电,乙公司提出降价为90万美元,甲公司于6月24日电告乙公司同意其请求,乙公司于当天收到此电报,甲公司按照乙公司的要求于
公民罗某对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不服,欲向其上一级机关乙提起行政复议时,甲被撤销,其职权转由丙机关行使丙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为丁,则公民应向下列()机关申请复议
在我国,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创制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一般是指( )制定的过程。
2007年5月,万达公司凭借一份虚假验资报告在某省工商局办理了增资的变更登记,此后连续4年通过了工商局的年检。2011年7月,工商局以办理变更登记时提供虚假验资报告为由对万达公司作出罚款1万元,责令提交真实验资报告的行政处罚决定。2012年1月,工商局又作
个体经营者王某在未取得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出售熟肉制品,由于该熟肉制品未经行政部门的检验鉴定,且其将隔了4天的熟食制品出售给附近居民,造成十余人不同程度的中毒。县卫生局接到举报后,经过调查核实,对王某处以罚款,并将无照经营的情况通报给了县工商局。请回答
下列关于本案中田某与武某签订的转让协议的忭质与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本案中武某所应承担的责任为()
孙李二人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的基本事实是()。如孙李无法证明二人当时确在练习摔跤,被告电不能证明,但被告辩称,如孙李二人不能证明这一点,则对他们的行政处罚决定就是正确的。这种情况下,法院应()。
今年4月,吴小姐被A公司聘为促销员。当时,对方称试用期不签合同,口头承诺底薪800元,不管吃住,每月7号发工资。而在5月2日,该公司突然要求她辞职,无奈的吴小姐只好在离发工资仅几天的时候两手空空地离开了这家公司。而另外,4月份和她一同招聘进来的7个同事,
随机试题
对急性胰腺炎的治疗下列哪种措施不恰当
克罗恩病表现为溃疡性结肠炎表现为
简述漏出液与渗出液鉴别要点。
A.小青龙汤B.定喘汤C.旋覆代赭汤D.止嗽散E.苏子降气汤主治风寒外束、痰热内蕴证的方剂是
可用水飞法粉碎的药物是
应对旅游者个别要求的基本原则包括()。
下列选项中,属于残疾人面临的主要问题的是()。
法治和礼治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_______中。这里所谓的礼治也许就是通常所谓的人治,但是“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起_______,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了。依次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定值保险
设函数f(x)=(x-1)(x-2)…(x-10),则f’(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