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
admin
2017-03-09
26
问题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卷三—45,单)
选项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
C
解析
诉讼过程中,如果参加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合并或分立,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因此丁公司当然取得当事人资格。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本题答案选C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r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特点的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06—卷三—76,多)
2011年7月11日,A市升湖区法院受理了黎明丽(女)诉张成功(男)离婚案。7月13日,升湖区法院向张成功送达了起诉状副本。7月18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交了答辩状,未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8月2日,张成功向升湖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称其与黎明丽已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到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2005—卷三—71,多)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
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1—卷三—80,多)
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的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卷三—87,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2007—卷三—85,多)
大利有限责任公司由甲乙丙丁四个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于2009年1月1日签发公司营业执照。请根据以下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随机试题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冯:
Thereisnoneed______.Hewon’tshowup.
(2007)根据斯蒂芬一玻尔兹曼定律,面积为2m2、温度为300℃的黑体表面的辐射力为()W/m2。
合同当事人一方发生分立时,原合同法律效力( )。
经纬仪的使用包括()等操作步骤。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离任的,其任职资格()起自动失效。
心理学对特质的研究表明,()是与成功的领导者一致相关的。
学校中的“三风”是指校风、教风和学风,是学校文化的重要构成,就其课程类型而言,它主要属于()。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TheancestorsoftheEnglishare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