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其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应当是( )。
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其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应当是( )。
admin
2009-02-15
37
问题
行为人由于认识错误而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其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应当是( )。
选项
A、故意犯罪
B、过失犯罪
C、不构成犯罪
D、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犯罪
答案
2
解析
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有多种情形,一般可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1)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或者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存在错误的认识,例如:假想的有罪、假想的无罪、对处罚的误解。对此的处理原则是:不免罪责。因为作为公民应当知道法律,不知法律不是一个可接受的辩解理由,如有犯罪行为应当视为故意犯罪。(2)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对决定其行为性质及刑事责任的有关事实情况的错误理解。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Ne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院对仲裁活动的支持表现在下列哪些方面?()
甲乙两公司因贸易合同纠纷进行仲裁,裁决后甲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乙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发现其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
1997年9月5日徐某和李某经法院调解同意和解,9月8日法院通知徐、李来法院领取调解书,李来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但徐某直到9月10日才来领取并签收了调解书。请问,本案调解书生效的时间应当为哪一天?()
下列有关英美法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甲村公民孙某,将其户口从甲村迁出,欲落到乙村,还未落到乙村,经朋友劝说,往深圳打工。深圳打工十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北京某大医院治疗已达1年零4个月。依法孙某应以()为住所。
下列关于第三人的说法,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对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应当遵循的解释方法有()。
1998年2月起,张某与许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1998年10月张某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1999年3月案发后,张某主动交代曾在1988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
李某见吴某有一批衬衫,式样较好,并且售价较低,遂购进了该批货物,加以转卖,在公安局追查时才知道这批货是盗窃所得,其行为()
随机试题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以后,或者承包人发现索赔机会,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是要()。
A.糖皮质激素B.阿托品C.柳氮磺吡啶栓D.布桂嗪(强痛定)E.洛哌丁胺(易蒙停)克罗恩病患者排便次数过多时应选用
患儿,3岁。筋骨萎弱。发育迟缓,坐、立、行走、牙齿的发育都晚于同龄小儿,颈项萎软;目无神采,夜卧不安,舌淡。苔少。其证候是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丙公司借款作担保,在保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的方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此保证属于()。
某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战略发展讨论会,拟将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财务管理目标,下列理由中,可以成立的有()。
下图为高中物理某教科书的一个实验,该实验在物理教学中用于学习的物理知识是()。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错误的有()。
某企业分配给人事部的IP地址块为10.0.11.0/27,分配给企划部的IP地址块为10.0.11.32/27,分配给市场部的IP地址块为10.0.11.64/26,那么这三个地址块经过聚合后的地址为()。
在考生的文件夹下有一个工程文件sjt5.vbp,相应的窗体文件为sjt5.frm。在窗体上有两个命令按钮,其名称分别为Command1和Command2,标题分别为“写文件”和“读文件”,如图3—131(a)所示。其中“写文件”命令按钮事件过程用来建立一个
设有如下程序段:intx=2002,y=2003;printf("%d\n",(x,y);则以下叙述中正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