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发现其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

admin2022-03-15  29

问题 水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发现其在经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问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暂停该公司股票上市?

选项 A、该公司为了提高公司股票的价格而在当年的财务报表中虚增2亿的利润,导致许多中小股民因高价购买该公司股票而损失惨重,社会后果严重
B、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
C、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1亿元,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元股份。某公司欲借壳上市,于是通过证券市场从社会公众拥有的股份中购买该公司1000万元的股份
D、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答案2,4,8

解析 《公司法》第157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对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是“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可贝,选项之中股权分布已不符合上市条件,据此似乎四个选项都符合题意。但根据该法第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不具备上市条件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可见选项A已符合终止上市的条件了,排除这里特别提醒要把暂停上市的条件和终止上市的条件相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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