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中,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

admin2014-10-29  18

问题 以下情形中,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

选项 A、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B、劳动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C、某企业因破产重整决定裁员30人,重整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
D、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但劳动者拒绝续订的

答案D

解析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解失业者的生活困难。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该条内容很多,均可以归结为经济补偿的“两原则两例外两终止”:“两原则”,是指:原则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支付经济补偿。例外:因为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第46条第1、2项)原则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例外:如果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也即用人单位的违约或者侵权导致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时,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第46条第3、4项)“两终止”,是指:终止情形一:为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满足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第46条第5项),终止情形二:是指用人单位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时,也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第46条第6项)具体条文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44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选项,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见该法第46条第1项。B选项,劳动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见该法第46条第3项。C选项,因为企业重整需要裁员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见该法第46条第4项。《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即是关于裁员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丁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D选项,见该法第46条第5项。该规定是为了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满足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具体而言,“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降低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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