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012年卷三73题,多选)

admin2018-06-23  32

问题 华新基金管理公司是信泰证券投资基金(信泰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新公司的下列哪些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012年卷三73题,多选)

选项 A、从事证券投资时,将信泰基金的财产独立于自己固有的财产
B、以信泰基金的财产为公司大股东鑫鑫公司提供担保
C、就其管理的信泰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财产,规定不同的基金收益条款
D、向信泰基金份额持有人承诺年收益率不低于12%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规范。A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条第2款规定,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据此,A项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B、C、D项:《证券投资基金法》第20条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同时,本法第72条规定,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
    (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73条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一)承销证券;
    (二)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因此,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C项中的行为属于第20条规定的第2项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D项的行为属于第4项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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