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和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3-02-20  20

问题 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和适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行政法规、规章均应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B、行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由国务院予以撤销
C、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不得撤回
D、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在4个月内予以批准

答案8

解析 本题主要从法律制定和适用的角度考查了考生对于《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掌握。主要考点为行政法规公布、行政法规与法律相抵触、地方性法规备案等。
   A选项,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9条规定;“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 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A选项没有考虑到特殊情况,错误。
   B选项,根据《立法法》第91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在审查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以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由此可见,行政法规与法律抵触,要么由制定机关自行修改,要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不能由国务院予以撤销。B项错误。
   C选项,根据《立法法》第37条规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由此可见,尽管已经列入议程,只要经过一定程序,还是可以撤回的。C项错误。
   D选项,根据《立法法》第63条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这里主要考查了立法权的问题。较大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自于授权,因此须经上一级人大机关批准,方为有效。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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