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打算先通过交易所交易持有乙公司的部分股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若甲公司想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乙公司,则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正确的是哪项?( )

admin2013-05-03  19

问题 甲公司打算先通过交易所交易持有乙公司的部分股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若甲公司想通过要约收购的方式收购乙公司,则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正确的是哪项?(    )

选项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B、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经证监会批准可以撤销其收购要约
C、在收购期限内,甲公司此前持有的乙公司的股票不得卖出
D、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但在股东会上投票反对收购的股东除外

答案A,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90条第2款的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故A项说法正确。根据《证券法》第91条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故收购要约可变更但不可撤销,B项说法错误。根据《证券法》第93条的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故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根据《证券法》第92条的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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