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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美国的美国人甲某在英国有一处住所,在法国还有一处住所,他的家人主要在法国居住,而他的工作则主要在英国,因此他在两个住所之间轮流居住。甲某在中国期间常住在中国某饭店,涉及甲某在英国业务的一个案子在中国法院审理,请问我国法院应依甲某在哪里的住所来确定其属人
生于美国的美国人甲某在英国有一处住所,在法国还有一处住所,他的家人主要在法国居住,而他的工作则主要在英国,因此他在两个住所之间轮流居住。甲某在中国期间常住在中国某饭店,涉及甲某在英国业务的一个案子在中国法院审理,请问我国法院应依甲某在哪里的住所来确定其属人
admin
2009-11-23
23
问题
生于美国的美国人甲某在英国有一处住所,在法国还有一处住所,他的家人主要在法国居住,而他的工作则主要在英国,因此他在两个住所之间轮流居住。甲某在中国期间常住在中国某饭店,涉及甲某在英国业务的一个案子在中国法院审理,请问我国法院应依甲某在哪里的住所来确定其属人法?( )
选项
A、英国的住所
B、法国的住所
C、美国的原始住所
D、中国的某饭店
答案
A
解析
依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因为本案涉及的是在英国的业务,因此应以与案件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即英国住所为其住所。美国的原始住所是指甲某出生时其父亲的住所,由于甲某已有了自己的选择住所(选择住所即自然人出生后依久住意思和居住事实而选择取得的住所),原始住所对于本案来说已没有太大的关系了。尽管本案甲某在中国有居住地,但依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只有在当事人住所不明或者不确定时,才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而本题甲某的住所是明确的。故本案的答案应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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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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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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