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32题)

admin2012-12-13  30

问题 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32题)

选项 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
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
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答案A

解析 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规定:“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一)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三)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首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会议或者该组织内参加条约、协定谈判的代表,但是该会议另有约定或者该组织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除另有约定,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A项正确。B项为A项的互斥选项,不当选。
    同法第1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某些属于具体业务事项的协定,以及同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经缔约双方同意或者依照有关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也可以只使用国际上较通用的一种文字。”因此C项的说法过于绝对化,不当选。
    同法第1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需要向其他国际组织登记的,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该国际组织章程的规定办理。”D项中提到由大使登记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Mwa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