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
admin
2017-03-09
27
问题
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借款5万元的事实。一关于这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间接证据
C、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D、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言属于反证
答案
B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ry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5万元的苹果,甲公司以乙公司提供的苹果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付款。为此,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在支付令异议期间,甲公司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义务,而是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货。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2008—卷
张某诉季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判决生效后,张某以法院剥夺其辩论权为由申请再审,在法院审查张某再审申请期间,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关于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47,单)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
某省电视剧制作中心摄制的作品《星空》正式播出前,邻省的某音像公司制作了盗版光盘。制作中心发现后即向音像公司所在地的某区法院起诉,并在法院立案后,请求法院裁定音像公司停止生产光盘。音像公司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及停止生产光盘的裁定后,认为自己根本不是盗版,故继续生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三—90,多)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卷三—39,单)
张某于2004年5月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委托赵某管理企业事务,在与赵某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赵某仅对500万元以下的事项有决定权。2004年9月,赵某以独资企业的名义与甲公司订立了意向1000万元的购货合同。甲公司依照合同按期供货,独资企业却未按期付款,双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认为本院的某一判决确有错误需要再审,那么有权决定提起再审的是:
甲公司受让乙公司一项专利技术,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被丙公司指控为侵权,且指控属实,丙公司要求赔偿损失2000万元,此责任应由谁承担?()
随机试题
慢性前列腺炎
伦迪夫妇原是一家汽车分销公司的高级职员,他们决定成立一家分销处——伦迪公司。在头5年的经营里,主要采用原公司的管理方法和程序。公司尽可能让下属参与管理,为具体体现民主管理,他们引进了高级小组制度,从每一个分部挑选一名非管理者,共挑出5人,每月与他们夫妇开一
A.1类B.2类C.3类D.4类根据《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工作改革方案的公告》,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是()。
在串联管路和并联管路的计算中,下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个人汽车贷款在开户放款时遇法定利率调整,应执行()利率。
某人由平卧位突然站立,静脉回心血量减少,每搏输出量、动脉血压降低,该人搏出量减少是由于下列哪项原因所致?()
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一规定属于下列哪些规则?()
从前有个偏僻的小山村,对外联系只有一部公用电话。某天有4个村民恰巧都想打电话,其中甲需要打25分钟,乙需要打35分钟,丙需要打18分钟,丁需要打5分钟,则四个人在此花的时间至少要多少分钟?()
在某市,市建委在财务制度上可以参照市财政局的规定执行,不必服从。()
Ahouseisthemostexpensivethingmostpeoplewilleverbuy.Veryfewpeoplehaveenoughmoneyoftheirowntobuyahome,s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