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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 “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 “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
admin
2018-07-03
25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 “甲公司以1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通报》: “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13题)
选项
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B、《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
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
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
答案
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为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据此,现甲、乙约定的解除权成立的条件已经具备,乙公司享有约定解除权,可以行使其约定解除权,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由此可知,当合同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行使解除权应发出解除的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被解除。本题中,《通知》并不包含解除合同的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不能认定为解除的通知,故A项错误;《通报》包括解除的目的意思和效果意思,应认定为解除的意思表示,故B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96条,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时,对方有权提出异议,故C项错误。但是,须注意法律对对方提出异议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合同因为违约被解除的,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债权人仍可在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违约金条款属于《合同法》第98条规定的清理条款,合同的解除不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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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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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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