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乙、丙的量刑均过轻。且应定抢劫罪,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乙、丙的量刑均过轻。且应定抢劫罪,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8-09-10
30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抢劫案,一审判决后,甲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后突然死亡,乙也提起了上诉,丙未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请根据本案回答下列问题:
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对乙、丙的量刑均过轻。且应定抢劫罪,则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乙的刑罚,但可以加重丙的刑罚
B、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乙的刑罚,也不能加重丙的刑罚
C、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乙、丙的刑罚,但可以改变罪名
D、二审法院既不得加重乙、丙的刑罚,也不得改变罪名
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其例外。根据《刑诉解释》第3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Br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年试卷2第26题)
甲在某银行的存折上有4万元存款。某日,甲将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银行职员乙工作失误,未将存折底卡销毁。半年后,甲又去该银行办理存储业务,乙对甲说:“你的4万元存款已到期。”甲听后,灵机一动,对乙谎称存折丢失。乙为甲办理了挂失手续,甲取走4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
关于不作为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经传唤调查,某区公安分局以散布谣言,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7)
甲与一女子有染,其妻乙生怨。某日,乙将毒药拌入菜中意图杀甲。因久等未归且又惧怕法律制裁,乙遂打消杀人恶念,将菜倒掉。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卷二—2,单)
首要分子甲通过手机指令所有参与者“和对方打斗时,下手重一点”。在聚众斗殴过程中,被害人被谁的行为重伤致死这一关键事实已无法查明。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卷二第20题,单选)
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013年试卷二第69题)
随机试题
求下列幂级数的收敛域: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依法进行()。
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规定,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方式不包括()。
日常业务处理的任务主要包括()。
风险厌恶者通过金融市场将风险转嫁给他人,体现了金融市场的()。
影响可比产品成本降低额变动的因素有()。
有氧运动:燃烧脂肪
IP地址126.1.2.129/13的子网掩码可写为
Whatisthefirstwordthebabylearnedtosay?
Thecityhasdecidedtodoawaywithalltheoldbuildingsinitscent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