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法考

admin2022-09-19  30

问题 村民胡某承包了一块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订立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未办理确权登记。胡某因常年在外,便与同村村民周某订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将地交周某耕种,未办理变更登记。关于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7年法考真题]

选项 A、未经登记不得处分
B、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其转让合同自完成变更登记时起生效
D、其转让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答案B

解析 AB两项,《民法典》第3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此可知,未办理确权登记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同时,立法并未禁止处分未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CD两项,《民法典》第335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采取登记对抗主义,即自转让合同生效后发生权利移转,登记只是一个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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