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公安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蔡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和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处罚决定违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8)

admin2014-02-27  33

问题 某区公安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蔡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和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处罚决定违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二真题试卷第48)

选项 A、蔡某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B、一审法院应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500元,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拘留十日的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C、如一审法院的判决遗漏了蔡某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D、如蔡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蔡某另行起诉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多个方面的知识点及其运用的考查,既有行政诉讼的,也有国家赔偿的,而行政诉讼的知识点集中在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和行政诉讼裁判。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采用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则,但针对特殊情形亦采用特殊规则。本题的情形,即属于特殊地域管辖。《行诉法解释》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本题中,某区公安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符合该规定中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蔡某作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可以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选项A的说法错误。目前,我国《国家赔偿法》基本不认可精神赔偿,更无精神抚慰金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故选项B的说法错误。一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如何处理是诉讼法上的重要问题。《行政诉讼法》未对一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处理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分两种情形加以明确。一是一般性的诉讼请求;二是行政赔偿请求。对前者,《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1款规定:“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该规定也是诉讼法处理一审判决遗漏诉讼请求的一般原则,即不管该请求是否成立,均应无条件发回重审。而对后者,该条第2、3款则规定:“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此规定表明,一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并非要撤销一审判决,而要分情形加以处理。首先,二审法院要确定是否应给予赔偿,若二审法院认为不应赔偿,二审法院无需发回重审,即可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行政赔偿请求;若法院认为应予赔偿,则进人第二阶段:法院就行政赔偿问题调解,调解成功,案件也无需发回重审;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则需发回重审,但并非全案发回,而是仅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选项C的说法显然没有准确概括上述诸多情形和环节;退一步来说,即使用发回重审,也不是全案发回重审,而是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行诉法解释》第71条第4款规定:“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显然,选项D的说法符合该规定,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的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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