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
admin
2008-06-12
14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在汇票上记载“质押”字样将汇票转让给丁公司,丙公司到期未向丁公司清偿债务,丙公司与丁公司协商以汇票抵偿债务,丁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汇票上背书将汇票金额的50%转让给戊公司,回答以下面问题:
选项
A、若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如对裁决不服,可向B市人民法院起诉
B、若因为继承发生的任何纠纷,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C、王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李某所订立的仲裁协议
D、王某与李某约定,如果因合同履行发生的纠纷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或者B市仲裁委员仲裁
答案
D
解析
仲裁与诉讼的关系是或裁或审原则,劳动争议仲裁除外。A选项的约定违背了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所以是错误的。根据《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所以选项B错误。同法第1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时选择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函》的规定:该仲裁条款对仲裁机构的约定是明确的,亦是可以执行的。当事人只要选择约定的仲裁机构之一即可进行仲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2)项的规定,本案纠纷应由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o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德国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在履行涉外经济合同时发生纠纷,德国公司依据仲裁协议在我国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货款;中国公司反请求其产品质量不合格,并请求其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双方约定由1名仲裁员独任审理此案,以不公开的方式审理了此案。根据上述案情,关于本案的表述哪些
如果合同双方对债务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好,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三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关于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几种构成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东方房地产公司与董开山签订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由董开山一次付清全部款项。房屋竣工后,东方房地产公司通知董开山收房。收房后,董开山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无法使用,因此向东方房地产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正在交涉过程
某工商个体户李某与某企业签订合同,由李某承做80套办公桌椅,于1995年3月底发货给某企业,由于李某施工地点狭小,故李某与某仓储保管单位又签订合同,由某仓储保管单位保管李某已做好的桌椅,并于3月底一次将80套桌椅由保管方负责发往某企业,然而3月底已过,某保
甲从银行贷款60万元,由其朋友乙作保证人,约定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乙承担保证责任。后贷款合同产生纠纷,甲拒绝偿还。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以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了银行的主张。由于下列哪些理由,银行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则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是:()
甲为一大学生,暑期回家向车站购买车票.购得车票以后甲因其他事情不能回家,便向车站退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女性30岁,腹部隐痛一个月,二周来发热、腹胀、大便稀,体温38.5℃,少量腹水,中下腹压痛,柔韧感,肝、脾不大。该患者最可能的疾病是
甲状腺激素的生理生化功能不包括
关于分辨率的描述,错误的是
不易产生耐药的青霉素类药物是
应激性溃疡出血时,错误的治疗是()。
黏性土的塑性指数()。
西汉末年,将《太初历》调整为《三统历》的是()。
当前我国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是
MargaretSangerandBirthControlMargaretSanger,anAmericannurse,wasthefirsttostartthemodernbirthcontrolmoveme
A.equipmentB.maintainC.forexampleD.contactE.contrastF.gainedG.naturalH.expendI.uniqueJ.marchedK.a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