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银行贷款60万元,由其朋友乙作保证人,约定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乙承担保证责任。后贷款合同产生纠纷,甲拒绝偿还。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以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了银行的主张。由于下列哪些理由,银行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admin2021-08-02  31

问题 甲从银行贷款60万元,由其朋友乙作保证人,约定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乙承担保证责任。后贷款合同产生纠纷,甲拒绝偿还。银行要求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以享有先诉抗辩权拒绝了银行的主张。由于下列哪些理由,银行的主张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选项 A、乙曾口头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B、乙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
C、人民法院受理了甲的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
D、甲的住所发生变更,使得银行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发生重大困难

答案C,D

解析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对于债权人可拒绝清偿的权利。
    《担保法》第17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担保法解释》第130条规定:“在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本题中,乙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作为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但《担保法》第17条规定了先诉抗辩权的三项例外。因此,选项C、D正确。选项A中,如果乙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银行的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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