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涉嫌抢劫,一审被判为抢劫罪,二审被改判为无罪,甲欲请求国家赔偿。下列不属于其赔偿义务机关的有( )。

admin2018-10-30  37

问题 甲涉嫌抢劫,一审被判为抢劫罪,二审被改判为无罪,甲欲请求国家赔偿。下列不属于其赔偿义务机关的有(    )。

选项 A、一审法院
B、二审法院
C、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D、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
E、执行逮捕的机关

答案B,C,D,E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题选BCDE。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ei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