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7日,联通公司与时代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联通公司向时代公司提供奥迪车一辆,租期从7月27日至10月26日,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应使用状态良好,证件齐全,承租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保证金。合同订立后,联通公司未将车辆年检即提供给时代公司,

admin2022-03-15  20

问题 2006年7月27日,联通公司与时代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由联通公司向时代公司提供奥迪车一辆,租期从7月27日至10月26日,出租方提供的车辆应使用状态良好,证件齐全,承租方按期如数交纳租金、保证金。合同订立后,联通公司未将车辆年检即提供给时代公司,时代公司接受并使用了该车辆,合同到期后,时代公司未将承租车辆返还,一直使用至2007年1月18日。车辆在时代公司使用期间发生5次违章未接受处理,联通公司收回车辆后交纳罚款并将车辆送至检验并检验合格。由于时代公司未付清租金和交纳罚款,联通公司起诉要求时代公司支付剩余租金和交通罚款,时代公司辩称,联通公司提供的承租车辆未经年检、联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因此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反诉要求联通公司返还已交纳的租赁费和保证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联通公司将未经年检的车辆提供给时代公司,应导致合同无效
B、联通公司将未经年检的车辆提供给时代公司的行为是履行合同的行为,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C、联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无权要求时代公司支付剩余的租金和交通罚款
D、联通公司有权依据租赁合同要求时代公司支付剩余的租金和交通罚款

答案2,8

解析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第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本案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出租方提供车辆应使用状态良好、相关证件齐全的条款,联通公司将未经年检的车辆提供给时代公司使用,系发生在实际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行为,联通公司履行合同的行为违反了有关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应由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并不影响双方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车辆在时代公司使用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应由时代公司负担,故联通公司代为垫付后有权向时代公司主张。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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