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昊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

admin2017-03-14  75

问题 昊某和李某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2010年2月1日,法院判决昊某和李某离婚,并且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但是并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4月1日,吴某又就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卷三—55,多)

选项 A、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B、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C、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D、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答案B,D

解析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生的物权变动,并不以登记、交付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具体来说,依《物权法》第28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本题中,2月1日法院判决房屋归李某所有,虽未办理变更登记,李某亦取得所有权,吴某不再是共有人,A选项错误。  
    在法院判决后,虽然房屋仍登记在吴某名下,但其并不拥有所有权,故其将房屋出卖给王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善意取得的要件,作为善意第三人,支付价款并完成了所有权登记,即于5月10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在此之前,房屋属于李某一人,B、D选项正确。   
    张某仅与李某订立了买卖合同,此处如要转移所有权就属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了,所以一定要办理所有权过户登记;既然并未办理所有权登记,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不是所有权人,C选项错误。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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