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于2007年2月死亡。乙因与甲生前素来不和,遂到处散布甲系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无法偿还而自杀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甲之子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乙的侵权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甲于2007年2月死亡。乙因与甲生前素来不和,遂到处散布甲系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无法偿还而自杀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甲之子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乙的侵权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5-11
32
问题
甲于2007年2月死亡。乙因与甲生前素来不和,遂到处散布甲系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无法偿还而自杀身亡,在社会上造成了较恶劣的影响。甲之子欲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乙的侵权责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已经死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因而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B、乙的行为侵害了甲的名誉,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只有甲的配偶有权代表甲对乙提起诉讼
D、只有甲的子女有权对乙提起诉讼
答案
B
解析
基于对死者亲属感情的尊重和对良好社会风尚的维护,自然人死亡后,其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和隐私仍受法律保护,这是一种对人格利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死者名誉遭受侵害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提起侵权之诉。乙故意毁损甲的名誉,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甲的近亲属有权提起侵权之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u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有关观念交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甲某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某因病去世,去世时未留下遗嘱。其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村民张某死后留有房屋6间,水牛2头。张某有妻张乙,两个孩子张丙和张丁,对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生猪肉,由甲公司于2月5日支付首期价款20万元,再由乙公司于2月10日前发货,甲公司须在发货后5日内支付剩余价款30万元。2月1日,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所在地发生猪流感疫情,即向乙公司讯问情况。乙公司表示
甲与乙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甲主张其独自乘坐公交车,在公交车途经某站点下车时乙上车,因乙上车时上下车人员比较拥挤且下雨天路面湿滑,乙将其撞倒,致使其大腿骨折。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进行侵权损害赔偿,则关于本案的证明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工厂的违规排污行为致使附近上百户村民的农田严重受损,给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现这上百户村民欲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则下列关于本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情形不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是:()
张某将一张银行汇票不慎丢失,遂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立即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且将公示催告期间定为60日,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2015年)2014年1月,北京居民李某的一件珍贵首饰在家中失窃后被窃贼带至甲国。同年2月,甲国居民陈某在当地珠宝市场购得该首饰。2015年1月,在获悉陈某将该首饰带回北京拍卖的消息后,李某在北京某法院提起原物返还之诉。关于该首饰所有权的法律适用,下列哪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
随机试题
手术区皮肤消毒的范围应包括手术切口周围感染伤口
我国目前现存最早的古代方书是我国最早由政府组织编撰的成药典是
以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关于修建铁路、公路和水工程的规定的是()。
风管系统安装时,法兰垫料应采用不产尘和不易老化的()材料。
地基沉降使墙体产生“正八字”裂缝的原因是()。
按照我国现行法规规定,证券经营机构将自营业务和代理业务混合操作,属于()。
事业单位的拨入专款在所涉及项目未完工时,其年末结余不应进行分配和结转。()
资产置换
ThelongandprogressivereignofQueenVictoriacametoaclimaxatatimeofpeaceandplentywhentheBritishEmpireseemedt
Thewordhugisofuncertainorigin.TheOxfordEnglishDictionarycautionsagainstconfusingitwithhugge—avariantoftheMi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