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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
admin
2015-06-17
26
问题
刘某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了遗嘱的公证,将遗产由其长子继承70%,次子继承30%。其第三子为此不满与刘某争吵,后离家出走,在途中被毒蛇咬伤,丧失劳动能力,第三子虽已年满25岁,但未结婚,至今没有工作,第三子出走后,刘某曾后悔,与邻居王某、李某说,要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第三子。王、李与刘某一家并无亲戚关系听到第三子出事的消息后,刘某因伤心过度而死亡在对刘某遗产的继承上发生纠纷,则刘某的遗产应:( )
选项
A、按公证遗嘱继承
B、按口头遗嘱继承
C、先按口头遗嘱继承,后按公证遗嘱继承
D、先依法定继承保留第三子的遗产份额,后按公证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意见》第37条的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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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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