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1997年5月初,某市检察院接到举报某省国有外贸公司经理苏庆挪用公款20万元的信件。检察院经立案审查认为,苏庆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逮捕,即派本案侦查员将苏庆逮捕。同年7月,该案侦查终结,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8
1997年5月初,某市检察院接到举报某省国有外贸公司经理苏庆挪用公款20万元的信件。检察院经立案审查认为,苏庆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逮捕,即派本案侦查员将苏庆逮捕。同年7月,该案侦查终结,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8
admin
2017-05-25
56
问题
1997年5月初,某市检察院接到举报某省国有外贸公司经理苏庆挪用公款20万元的信件。检察院经立案审查认为,苏庆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依法应予逮捕,即派本案侦查员将苏庆逮捕。同年7月,该案侦查终结,市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97年8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辩护律师在庭审时传唤公司的知情人出庭作证。合议庭同意该申请,决定中止审理,并传唤证人到庭作证。证人到庭作证时,公诉人在质询中发现,苏庆还有以虚报差旅费的方式贪污公款的行为,且已构成犯罪。公诉人随即当庭指控苏庆另犯有贪污罪。辩护人以公诉人增加了控诉为由,请求延期审理。合议庭接受辩护人请求,决定延期审理。
经重新开始对检察院所指控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进行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指控苏庆挪用公款罪证据不充分,因而不能定罪,但担心对此罪不予认定,检察院可能会提出抗诉,为此,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挪用公款罪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但贪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认定构成犯罪。合议庭根据此决定,作出了判决:判处苏庆犯贪污罪处五年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因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判后,苏庆即提出上诉,后又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检察院对该一审判决未提出抗诉。二审法院审查苏庆撤回上诉的要求后认为,原判决正确无误,因此,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
1998年3月,某市检察院又发现了苏庆挪用公款罪的新证据。检察机关依此证据,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提出抗诉。经再审审判后,法院认定苏庆犯有挪用公款罪,处以相应刑罚,并将此刑期与原判贪污罪之刑按数罪并罚原则依法合并决定了执行刑期。问:
法院在一审时有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法院在一审时有下列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①在庭审时,辩护律师申请传唤新的证人时,合议庭决定中止审理的作法是错误的。根据《最高法刑诉解释》第156条的规定,对于当事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决定延期审理,而非中止审理。 ②当公诉人当庭提出新的犯罪指控,辩护人请求延期审理时,合议庭接受请求并决定延期审理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最高法刑诉解释》第17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变更起诉。公诉人同意,应由公诉方申请延期审理。 ③合议庭在审理后未经评议程序就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作法是错误的。合议庭在审理后应当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只有在案情重大、复杂、疑难或者合议庭难以形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才能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Jc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1998年6月1日,朱某与杨某酒后打架,致使杨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第(1)项的规定,以朱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6月3日给予朱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6月7日向市公安局
本案一审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原因是什么?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对于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有无影响,若有,如何影响?
本案一审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正确?原因是什么?假设本案采用简易程序是合法的,当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法院的审理期限应如何计算?
该房的租赁合同采用口头形式是否有效?王某抵押该房的行为是否应当经过张某的同意?
试析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如果王某窃取了本单位的盖了印鉴的空白支票后,自己不敢到银行支取现金。于是找到表兄黄某,对黄说:捡到一张转账支票,请黄到银行去把款支出来,事成之后给黄2000元。黄某遂到银行冒充禽蛋公司采购员张某的名字,支取现金2万元。则王
刘美应以谁为被告起诉?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查明,刘美和郭东曾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刘美允诺不再提出其他请求,是其自愿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其起诉没有法律依据,遂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刘美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本案的被告应为谁?如果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在一审期间改为对该娱乐美食城处以5000元罚款,并退还了5000元,原告表示同意但不撤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刘某于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
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为什么?本题中丙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有何不妥之处?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程序有何不合法之处?
若王某已经年满16岁,则其行为构成什么犯罪?王某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获得刑事赔偿?
随机试题
精血互生主要反映哪两脏之间的关系
网上银行
彩色多普勒血流成像的核心基础技术之一是
营养肝的动脉是()。
犬吠样咳嗽,可见于
修改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并须经()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会计软件应该能对在转账凭证出现“库存现金”科目做出提示。()
2011年12月31日,企业购入管理用的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2000万元(其中某重要部件的价格为80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2016年1月1日,企业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某一主要部件进行更换,发生支出合计1000万元(改
是审计风险决定审计证据。还是审计证据决定审计风险?
Access属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