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被告应为谁? 如果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在一审期间改为对该娱乐美食城处以5000元罚款,并退还了5000元,原告表示同意但不撤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admin2008-12-16  31

问题 本案的被告应为谁?  
如果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在一审期间改为对该娱乐美食城处以5000元罚款,并退还了5000元,原告表示同意但不撤诉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如果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在一审期间改变了罚款的决定,就是改变了被诉的原具体行政行为。对于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表示同意但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改变前的具体行政行为。

解析 我国《行诉解释》第50条规定:“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应当做出确认其违法的判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起诉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因此,在本案中人民法院应该继续审理改变前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依法做出相应的判决。     注意:对于行政机关在一审时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我们只要把握住一点,就是原告既有权选择撤诉或者不撤诉,也有权选择诉哪一个具体的行政行为,可以对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可以对改变后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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