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31题)

admin2017-03-09  26

问题 2010年8月1日,某公司申请破产。8月10日,法院受理并指定了管理人。该公司出现的下列哪一行为属于《破产法>中的欺诈破产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卷三2011年真题试卷第31题)

选项 A、2009年7月5日,将市场价格100万元的仓库以30万元出售给母公司
B、2009年10月15日,将公司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赠与甲
C、2010年5月5日,向乙银行偿还欠款50万元及利息4万元
D、2010年6月10日,以协议方式与债务人丙相互抵销20万元债务

答案B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本题中法院受理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A选项中该公司虽然于2009年7月5日将公司财产以不合理低价卖给母公司,但是并未发生在法院受理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无权申请撤销,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中该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将财产赠与甲,发生在法院受理申请前1年内,管理人有权申请撤销,所以B选项正确。《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l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本题中CD选项的个别清偿行为虽然发生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但是题干中并未给出该公司已经达到《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规定的破产标准这一条件,所以C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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