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大同煤炭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在西安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3年8月至12月之间由大同煤炭公司用运输车分三批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共60吨,货到汇款。同年9月,大同煤炭公司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首批2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

admin2014-10-17  26

问题 2013年1月,大同煤炭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在西安签订了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2013年8月至12月之间由大同煤炭公司用运输车分三批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共60吨,货到汇款。同年9月,大同煤炭公司向北京某公司发运煤炭首批20吨,并在货到后第三天收到该批货款60万元。10月初,市场上煤炭价格上涨,大同煤炭公司便不再发货。北京某公司因缺乏生产原料,几近停产。几经催促未果,无奈北京某公司只得向平顶山某煤炭公司以高于市场价10%的价格购买煤炭20吨。同年11月底,国内煤炭价格下跌,大同煤炭公司马上一次性发货60吨
如果大同煤炭公司与北京某公司合意由平顶山市仲裁委员会裁决纠纷,作出裁决后,大同煤炭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北京某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此时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选项 A、裁定中止执行
B、裁定终结执行
C、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
D、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的,人民法院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答案A,C,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因此,A项应选。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因此,C、D为应选项,B项无法律依据,应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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