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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某、乙某二人鱼塘中的鱼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在鱼塘边抓到小偷狠狠揍一顿。果真遇到同村人丙某前来偷鱼,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拿出携带的匕首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甲某顿时怒从心起,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照丙某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
甲某、乙某二人鱼塘中的鱼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在鱼塘边抓到小偷狠狠揍一顿。果真遇到同村人丙某前来偷鱼,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拿出携带的匕首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甲某顿时怒从心起,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照丙某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
admin
2009-03-25
27
问题
甲某、乙某二人鱼塘中的鱼经常被偷,于是二人决定晚上埋伏在鱼塘边抓到小偷狠狠揍一顿。果真遇到同村人丙某前来偷鱼,甲乙二人上前殴打丙,丙拿出携带的匕首亦与二人对打,一时三人扭打做一团。甲某顿时怒从心起,掏出偷偷带在身上的大匕首,照丙某胸部猛刺数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即死亡。关于本案,正确的说法有:
选项
A、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B、乙不构成甲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甲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共犯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所以甲、乙二人仅在故意伤害的限度内属于共犯
答案
1,2,8
解析
该问题比较复杂,既考查实行过限问题,又考查某个犯罪限度内的共犯行为问题。甲和乙原本具有共同伤害的犯罪故意,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在故意伤害的范围成立共同犯罪。但是,甲某一时冲动,不计后果,且造成死亡结果,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特征,单独成立故意杀人罪,吸收原来的故意伤害行为。乙某仅有伤害的故意,与甲某犯意的性质不同,不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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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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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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