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
admin
2020-04-26
23
问题
丙承租了甲、乙共有的房屋,因未付租金被甲、乙起诉。一审法院判决丙支付甲、乙租金及利息共计10,000元,分五个月履行,每月给付2,000元。甲、乙和丙均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乙请求改判丙一次性支付所欠的租金10,000元。甲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与丙之间租赁关系。丙认为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甲、乙也没有要求给付利息,一审法院不应当判决自己给付利息,请求判决变更一审判决的相关内容。丙还提出,为修缮甲、乙的出租房自己花费了3,000元,请求抵消部分租金。
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下题。(2010年卷三97~100题,不定项)
关于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消租金的请求,二审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选项
A、查明事实后直接判决
B、不予审理
C、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D、经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另行起诉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二审中对新提反诉的处理。《民诉解释》第328条第1款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丙提出用房屋修缮款抵消租金的请求,属于一审被告在二审中提出的一个反请求,属于反诉。因此,只有D选项是正确的,A、B、C选项都是错误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E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洗衣机,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一部MP4。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洗衣机,乙因而拒绝向甲归还MP4。对于乙的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蓝天公司与圣美公司于2009年3月签订一份合同,位于A市的蓝天公司从圣美公司购买一套大型生产设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蓝天公司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蓝天公司收到
A公司是一家在北京注册的美国独资公司,与北京市某服装厂签订了一份时尚女装销售合同,合同中规定: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仲裁。双方发生争议后,A公司向该仲裁委员会提出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仲裁裁决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我国某人民法院受理一宗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确认的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对于下列申请,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甲乙两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甲主张乙连续三个月未按时交纳房租,乙对该主张既不表示承认也不否认。对于该事实不应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证据交换的说法错误的是:()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证据认定的说法正确的有:()
以下对于特别程序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按设计文件核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的数量,以确保系统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数量与设计文件一致。()
该新生儿的开始喂乳时间是每天应给8%糖牛乳多少毫升
人在运动时会流汗的主要原因是()。
在甲乙两组数据中,若甲组的标准差小于乙组的标准差,则()。
《刑法》第253条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此条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减刑的刑期计算,正确的说法有()。
第二代数据库系统是指
设变量已正确定义,则以下能正确计算f=n!的程序是()。
NexttoSirAndrewintheclub-roomsitsCaptainSentry,agentlemanofgreatcourage,goodunderstanding,butinvinciblemodest
ThecityfinallywonapprovalforalimitedspeedcameraprograminJuneafteralongbattleinAlbany,andCityMayorBloomber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