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关于甲的转让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关于甲的转让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dmin
2008-05-12
28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立后不久,甲便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关于甲的转让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乙想取得甲的全部财产份额,但乙必须取得丙的同意
B、甲想将全部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自己的弟弟,但这种转让必须取得乙、丙的同意
C、如果乙、丙同意,丁取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即成为合伙人
D、经乙、丙同意,甲转让了自己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B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22条的规定,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而无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企业法》第43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选项C的错误在于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丁仅取得了甲的全部财产份额并不能当然成为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53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wS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化工厂和乙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某村农作物减产。当地环境主管部门检测认定,甲排污中的有机物超标3倍,是农作物减产的原因,乙排污未超标,但其中的悬浮物仍对农作物减产有一定影响。关于甲、乙厂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吉达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已获得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嘉豪公司资本雄厚,看中了该地块的潜在市场价值,经过细致财务分析后,拟在证券市场上对吉达公司进行收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为支付向乙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款项,向乙开具一张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向丙银行办理了承兑。2018年6月乙又将该票据背书给丁公司,2018年7月丁公司办公楼失火,该张票据被烧毁灭失,仅剩其留档复印件。甲公司、乙公司均在该复印件上签章,以证明
某市混凝土公司新建临时搅拌站,在试运行期间通过暗管将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严重破坏当地环境。公司经理还指派员工潜入当地环境监测站内,用棉纱堵塞空气采集器,造成自动监测数据多次出现异常。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拟裁员20人以上。当该公司裁
2017年1月,甲公司因扩大规模,急需客服人员,遂委托乙劳务派遣公司派遣5名员工。随后,乙劳务派遣公司将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张某等五人派遣至甲公司。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5月,东湖有限公司股东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司法清算,法院为其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关于该清算组成员,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和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的区别是:()
甲与乙共有1匹马,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60%的份额。在共有期间,该马租赁给丙使用。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丙和其弟丁均主张优先购买权,且所出条件相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以下关于法院调解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按照法律规定,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主体是()。
随机试题
《食品卫生法》的立法目的有
王女士,左腰部被撞伤1小时,因左腰痛、尿色红来院就诊:查血压16/9kPa(120/70mmHg),心率78次/分,呼吸平稳,左腰部稍肿伴明显压痛,腹软无压痛。首先应做的检查是
A、血友病AB、维生素K依赖因子缺乏C、Ⅺ因子缺乏D、遗传性出血性毛细血管扩张症E、单纯性紫癜性染色体隐性遗传
当混凝土拌和物的坍落度不大于220mm时,应采用坍落度扩展法测定稠度。()
背景资料某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82000m2,地下两层,地上二十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距邻近六层住宅楼7m。地基土层为粉质黏土和粉细砂,地下水为潜水,地下水位—9.5m,自然地面—0.5m。基础为筏板基础,埋深14.5m,基础底板混凝土厚150
泊位检疫适用于()等。
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财务费用”账户中列支有两次利息费用:一次是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另一次是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集资借款的利息支出5万元,集资金额50万元,借
Anyone______intheexamwillbepunished.
在一系统中,不同类对象之间的通信的一种构造称为(46),一个对象具有多种形态称为(47)。(47)
常年冻土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