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的父亲乙与母亲丙于2000年3月离婚。甲与乙共同生活。乙因下岗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遂将甲送到弟弟丁处,由丁抚养,丁把甲当亲儿子,两人感情非常好。2002年10月后,丙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已年满9岁的甲。 设本题中乙、丙在一次爆炸中同时死亡。下列说法
甲的父亲乙与母亲丙于2000年3月离婚。甲与乙共同生活。乙因下岗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遂将甲送到弟弟丁处,由丁抚养,丁把甲当亲儿子,两人感情非常好。2002年10月后,丙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已年满9岁的甲。 设本题中乙、丙在一次爆炸中同时死亡。下列说法
admin
2016-06-13
40
问题
甲的父亲乙与母亲丙于2000年3月离婚。甲与乙共同生活。乙因下岗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困难,遂将甲送到弟弟丁处,由丁抚养,丁把甲当亲儿子,两人感情非常好。2002年10月后,丙起诉到法院要求抚养已年满9岁的甲。
设本题中乙、丙在一次爆炸中同时死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的监护人就是丁,因为丁是接受了乙的委托而履行监护职责的
B、甲的亲属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C、甲的亲属不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
D、如果甲的亲属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的应由有关组织指定
答案
B,D
解析
A错,《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据此,本题中丁要成为甲的监护人,须经乙、丙的所在单位或者甲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同意方可。B对C错,《民通意见》第15条规定:“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的.应当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对被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据此,甲的亲属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D对,《民法通则》第16条第3款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据此,如果甲的亲属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的,应由有关组织指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lJ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送达必须符合下面哪些条件?
王某与李某因合同发生争议,王向李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履行合同。法院受理后,非合同当事人唐某认为自己对原被告之间争议的合同标的物拥有所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参加诉讼后,唐某认为受理法院无管辖权,便提出管辖权异议。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在对涉外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时,应当适用什么法律?()
以下使用作品的行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且不必支付报酬的有: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51题题)
贾某有两子一女,分别是贾文、贾武和贾巧。贾文生有二女贾小玉、贾小墨(均未成年),贾武生有一子贾小武(10岁)。贾武为争夺遗产,将贾文杀害。破案后,贾武被判死刑并已执行。经此事,贾某一病不起,临终前将贾巧及三个孙子女唤至床边,言明由贾巧继承全部遗产,并托付其
随机试题
Itmightbesaidthatthegreat,writersofeachgenerationhavenotonlysucceededinevokingaplaceorpeople,butalsofound
某精馏塔的理论板数为17块(包括塔釜),全塔效率为0.5,则实际塔板数为()块。
A.生长激素B.甲状腺激素C.两者都是D.两者都不是具有促进蛋白质合成作用的是
某犬,1周前发热、呕吐、腹泻,现在眼角膜呈浅蓝色浑浊,表面光滑,侧面视诊浑浊表面有薄的透明层。该犬所患眼病是
隧道检测包括()。
人耳能听到的频率为()。
下列有关劳动保护用品说法错误的是()。
企业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汇兑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有()。
下列关于社会工作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教师在批评做错事的学生时,训斥、谩骂、挖苦、歧视等行为属于教育中非人道性()现象。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