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14-02-08
32
问题
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概括继承”的原则
B、法国1875年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三部宪法性文件组成,不是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法典
C、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
D、德意志帝国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
答案
B,C,D
解析
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限定继承”的原则。所以A是错误的,不应选。法国1875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分别是《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所以B项是正确的,应选。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C项说法是正确的。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设置了由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国法院构成的普通法院体系,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因此,D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7T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一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
某建筑公司与某建材公司订立了一份铝合金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建材公司向建筑公司提供100吨铝合金,合同总价款120万元,合同签订后3天内建筑公司应当向建材公司支付20万元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则以下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一起因侵仅行为引起的索赔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侵权应承担其经济损失I万元。原告提出以下证据:(1)原告身上的伤痕;(2)被撞坏的电脑一部;(3)邻居何某证明原告与被告一直不和;(4)医院证明原告因治疗花费2000元。以下对证据的分析正确的是哪一项?
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甲在A市工作,2004年5月5日;乙找到甲,称其将承接一笔生意欲借甲2.5万元,甲表示只能借2万元,乙同意并写下一张借款2万元的借条交给甲,甲取钱时发现装钱的箱子有锁,钥匙在其妻手中,即约乙第二天取钱。当晚,甲妻归来,得知此事,坚决反对。第二天,乙前来取钱
赵某拉着牛正赶回家,王某驾驶拖拉机从赵某身边开过,突然惊吓了这头牛,牛挣脱赵某的手,狂奔不已,刘某看到这边牛狂奔,跑到路边来看热闹,最终被牛撞伤。刘某起诉要求赵某赔偿,赵某表示这个事故是王某造成的,并且刘某也是有过错的。赵某承担举证责任的事实有:
下列关于送达表述正确的是:
赵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赵某将自己的汽车作价5万元抵押给李某,未约定担保数额,并依法进行了抵押登记。后一次事故使汽车报废,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赵某与李某之间的抵押关系()。
黄萍于3月21日收到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黄萍准备提起上诉。但第二天便被单位派到外地参加一个重要会议,会议结束后由因山洪暴发,交通中断,直到4月20日才回来。黄萍还能否对判决提起上诉?()
王太医与喜来乐因名誉权纠纷诉至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组成审判庭时遇到下列情形,请问下列哪些组合是合法的?
随机试题
男性生殖腺是()
下列对奥美拉唑的叙述错误的是
若()。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执业规范行为。
心理学家根据临床观察发现,我们生活中的许多“抑郁症”属于假性抑郁症。一般人的情绪变化有一定_____,通常是短期的,人们通过自我调适,充分发挥自我心理防卫功能,就能恢复心绪平稳。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五通桥历史悠久,因盐而兴,早在公元前200年,太守李冰便在五通桥牛华溪红岩子开凿了史上第一口盐井。来到五通桥,________。并非要去敲响木鱼,而是去木鱼山上大名鼎鼎的“王家花园”之农家乐。填入画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 B、 C、 D、 A
类人猿和其后的史前人类所使用的工具很相似。最近在东部非洲考古所发现的古代工具,就属于史前人类和类人猿都使用过的类型。但是,发现这些工具的地方是热带大草原,热带大草原有史前人类居住过,而类人猿只生活在森林中。因此,这些被发现的古代工具是史前人类而不是类人猿使
设x=4,y=6,则以下不能在窗体上显示出“A=10”的语句是
A、Similarresearchesinothercountries.B、Theimpactofsocialnetworks.C、Thedegreeofmodernization.D、Thequalityofpeop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