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属于需要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的情形有:( )
下列属于需要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的情形有:( )
admin
2015-07-13
34
问题
下列属于需要保险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的情形有:( )
选项
A、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B、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之日起满2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C、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按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D、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答案
A,B,D
解析
考查人身保险合同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法》第32条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故A正确当选。第37条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故B正确。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条的适用须为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并非所有的人身保险合同都适用,故C错误不当选。第47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故D正确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V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民事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在破产程序中,下列属于债务人甲公司的财产有哪些?()
李大友、同心公司打算与某国同力公司共同出资在我国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他们就企业设立的有关问题向律师进行了咨询,以下哪些答复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政法大学教授李某在课堂上向学生介绍了公司的分类情况,他的下列介绍哪些是错误的?()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本1000万股,票面金额每股15元,拟发行价格为每股25元,下列关于其程序的表述错误的是:()
小丽限男友小刚于3个月内购买结婚住房,否则分手。小刚无力购买,十分苦恼。朋友小文在绿野地产公司任售楼经理,为小刚设计了一个万全之策:让小刚和绿野公司签一个假的购房合同,骗小丽领取结婚证,则木已成舟,覆水难收。小刚依计行事,经小文之手和绿野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
某省海兴市的《现代企业经营》杂志刊登了一篇自由撰稿人吕某所写的报道,内容涉及同省龙门市甲公司的经营方式。甲公司负责人汪某看到该篇文章后,认为《现代企业经营》作为一本全省范围内发行的杂志,其所发文章内容严重失实,损害了甲公司的名誉,使公司的经营受到影响。于是
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71题)
随机试题
影响存款经营的因素包括()。
数据库安全性控制一般通过什么方法实现?
做忠诚的爱国者,就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做到()
A.反渗透法B.电渗析法C.蒸馏法D.塔式蒸馏器E.多效蒸馏器可连续操作,热能利用率高
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但依瑞士法规定: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而依英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
下列不是新建工作簿的方法的是()。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尚书》书名的意思是_____。
WhatdoyouknowaboutBeethoven’smusictalentwhenhewas7?
Thepassengerswillhavea15-minute______stopatBloomingt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