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09-10-23
34
问题
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答案
A,B
解析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 1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孙某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按条例规定应该只执行较重的撤职处分。故A选项正确。撤职处分和记过处分属于不同的处分种类,因此对孙某的处分期不需要合并执行,只需按《公务员法》第58条第2款规定执行24个月的撤职处分期。故C项错误。根据《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故B选项正确。根据《公务员法)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孙某的处分被解除后并不当然恢复职务。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F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正确的说法是:
第一次《刑法修正案》(1999年12月)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在甲自诉乙伤害,乙反诉甲诽谤的案件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张某为美国人,长期以来在中国从事颠覆我国政权的活动,某市国家安全机关对张某进行侦查之后,认为应该对张某进行逮捕,于是报请该市检察院批准。下列做法正确的是哪项?
关于刑事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2006年5月19日至25日期间,某石油液化气公司江湾路气站发生了液化气泄漏事件,使周围农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5月28日,农民丛某向该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境保护办公室提出申诉,要求液化气公司赔偿农作物遭受污染的损失。经查证后,该市城市环境保护委员
下列关于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的特殊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甲某因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而被工商部门责令停产,在工商人员对其设备查封时,甲某对工商人员拳打脚踢,不让工商人员实施,造成一名执法人员轻伤的后果。对甲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下列哪些属于常见的结果加重犯?
区城乡建设局批复同意某银行住宅楼选址,并向其颁发许可证。拟建的住宅楼与张某等120户居民居住的住宅楼间距为45米。张某等20人认为该批准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以下为发生心房梗死可出现的心电图改变,但不包括
()是由谷气与自然界清气相结合而积聚于胸中的气,属后天之气的范畴。
关于基地与道路红线的关系,说法不正确的是()。
城网可分为()。
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15日甲公司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存有重大误解,遂于3月20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月25日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下列表述中,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应付票据计提的应计未付的票据利息通过()科目核算。
某基金会共有理事44人。2012年7月6日,该基金会召集理事会会议,投票决定基金会中分离出西部地区孤儿救助项目成立专门基金会,并在甘肃设立分支机构一事。那么,至少()名理事到会,会议方能召开;如果理事全部出席会议,要通过在甘肃设立专门基金会的决定,
下列古曲和历史人物对应错误的是:
商品的使用价值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