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乙享有哪些诉讼权利?(2006年试卷2第67题)

admin2014-12-22  10

问题 犯罪嫌疑人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乙享有哪些诉讼权利?(2006年试卷2第67题)

选项 A、甲被超期羁押时,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B、申请检察人员回避
C、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
D、经被害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辩护人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独立辩护权;(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3)调查取证权;(4)提出辩护意见权;(5)获取出庭通知权;(6)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7)非独立的上诉权;(8)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9)拒绝辩护权;(10)申诉控告权。因此,甲被超期羁押时,乙作为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故A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2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即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故B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因此,辩护人可以向检察机关陈述辩护意见,故C项正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1条的规定,调查取证权仅限辩护律师独有,非律师辩护人并不享有此项权利,故D项错误。
    疑难辨析:辩护权的行使,最主要的就是律师作为辩护人的权利行使。本考点的常见错误亦体现在混淆律师辩护人与非律师辩护人的权利,如本题D项的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无需办案机关批准即能享有。另外,尤其要注意辩护人的权利要与代理人的权利有所区别。尽管本题题干中交待“甲委托其弟乙作为自己的辩护人”,但“弟弟”只属于“近亲属”范围,不同于“法定代理人”,因此考生对此要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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