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 )。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 )。
admin
2020-12-30
21
问题
可撤销民事行为中,撤销权消灭的情形有( )。
选项
A、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B、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C、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D、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答案
A,B,C,D
解析
《民法总则》第1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3)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据此,备选项应全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1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宣告判决的规定,下列人民法院的做法不正确的有:()
原告郑兰芝向人民法院起诉其子何其,要求何其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遂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由审判员王东独任审理。根据上述情况,请回答下列(1)一(4)题:被告何其到庭后拒绝提供自己
甲银行在保证期间届满后,才向保证人A发出催款通知书,A不知自己的保证责任已消灭,在催款通知书上签了字。乙信用社在诉讼时效超过后,才向B发出催款通知单,B不知诉讼时效已经超过,在催款通知单上签了字。问:A与B是否继续承担责任?()
杜某拖欠谢某100万元。谢某请求杜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抵债时,杜某称其已把房屋作价90万元卖给赖某,房屋钥匙已交,但产权尚未过户。该房屋市值为120万元。关于谢某权利的保护,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4年卷三第54题)
下列关于授权行为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住所地在济南的甲公司在南京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乙公司的楼房三层,年租金为50万元。现分公司因拖欠租金而与乙公司发生纠纷。下列判断哪些是错误的?()
当发生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情形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几项?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下,A、B两公司作为当事人提出仲裁员回避的申请应当得到准许?
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寄托了自己对亡妻的哀思,遂不愿送展。张某于是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正
假设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0日受理某企业法人破产案件,12月10日作出破产宣告裁定。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随机试题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科学涵义是什么?
关于子宫内膜异位症与子宫腺肌病,以下哪项不正确
丁某(14岁)与同村的刘某(19岁)二人各拿出2000元钱,在当地开了一个小商行,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为合伙企业,也未起字号,主要从事商品零售业务。商行开设后,生意红火,两人的收入不仅能满足自己所需,还能贴补家用。半年后,商行与某食品厂因购销合同发
(2008)网壳相邻杆件间的夹角宜大于下列哪一个角度?
下列环境评价价值的方法能够用于评估环境污染对健康影响的是( )。
下列属于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有()
关于凸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不包括()。
试论劳动改造的矫正作用。
过去10年来受雇为广播和电视中穿插的广告配乐的音乐家的数量急剧减少了。尽管过去10年中每年制造的广告数量并没有显著的变化,这种情况还是发生了。下面哪个如果在过去的10年中发生,最不能解释上述事实?()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