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实木沙发、实木餐桌餐椅等一批实木家具,价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公司预付10万元,甲公司交货后3日内付15万元,5万尾款待乙公司检验后3日内付清。双方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实木沙发、实木餐桌餐椅等一批实木家具,价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公司预付10万元,甲公司交货后3日内付15万元,5万尾款待乙公司检验后3日内付清。双方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
admin
2020-09-24
20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实木沙发、实木餐桌餐椅等一批实木家具,价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公司预付10万元,甲公司交货后3日内付15万元,5万尾款待乙公司检验后3日内付清。双方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木材,甲公司应当于生产前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相关技术资料需经乙公司确认后方可进行生产,并且约定了实木家具验收标准及违约责任。
假设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时提交全部的设计图纸,那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选项
A、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承揽合同
B、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买卖合同
C、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乙公司无权解除合同
答案
A,C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tm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到庭后:
丈夫王某和妻子李某曾在A区珐院进行离婚诉讼,最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王某败诉。3个月之后,妻子李某认为家里的情况不堪忍受,遂向A区法院提出要求离婚。对于此案,A区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甲因为乙借其现金5000元未还,诉至海淀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受理此案,并按普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乙向法院送交答辩状后,法院考虑到本案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决定将该案由普通程序转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对此,乙提出异议。
原告张某外出取证,结果回来的时候不幸遇到了洪水暴发,被阻在外省无法回来。人民法院遂裁定中止诉讼,等待原告归来。7个月后,原告终于可以出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居民甲与金山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买商品房一套的合同,后因甲未按约定付款。金山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甲付清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中,甲的妻子乙向法院主张甲患有精神病,没有辨别行为的能力,要求法院认定购房合同无效。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龚鑫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靖宙与其签订了提供100吨蜜橘的合同,但履行期满尚未履行,要求靖宙履行合同义务并支付违约金。其提交了与靖宙签订的一份100吨蜜橘的供销合同作为证据。在诉讼中,靖宙主张其与龚鑫之间的购销合同已经双方同意撤销,并提交了其与龚鑫签订的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和仲裁异同的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2006年1月17日,魏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魏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其死亡,问:最早应该是哪一天才能向法院提出申请?()
陈某向贺某借款20万元,借期2年。张某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张某在陈某不能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陈某同时以自己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贺某打算放弃对陈某的抵押权,并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张某,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47题)
随机试题
运动性语言中枢位于【】
医院感染的传染来源有
某tRNA的反密码子为UGA,其相应识别的密码子是
关于甲状腺癌的叙述,错误的是
某女士,25岁,已婚,妊娠11周出现畏食、恶心、呕吐及右上腹疼痛,皮肤黄疸。实验室检查:血清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胆红素、黄疸指数均高于正常,乙型表面抗原阳性。最可能的诊断是( )。
组成护理程序框架的理论是
A机电安装公司承包了30000m室外压力管道的安装工程,工期很紧,而且施工期间阴雨较多。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把室外压力管道安装分为原材料检验、管架制作安装、管道预制、管道安装、管道焊接、管道试验、管道保温、管道吹扫等工序,按照对整体质量影响的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一般应当是()。
以下属于建设行政法规的有( )。
①新赛季球队战绩不②更换了主教练③管理层认为战术不适合球队④改变了战术风格⑤战绩迅速提高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