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位于广东的—企业与一台湾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位于广东的—企业与一台湾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6-02
16
问题
位于广东的—企业与一台湾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台湾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凡业务代办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答案
A
解析
依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因此。A正确,只要在送达时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即可向其送达。B错,不需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C错,依第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业务代办人必须是明确授权的才能送达。D错,依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只有明确授权的业务代办人拒绝在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才可依法留置送达,没经明确授权的不能留置送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d1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某居民2003年4月1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1998年4月1日存入的5年期储蓄存款利息5000元,若该居民被征收了1000元的个
(2015年)甲市乙县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本县的市人大代表时,乙县多名人大代表接受甲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贿赂。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根据《宪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2015年)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是国家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关于国家基本社会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4年)新郎经过紧张筹备准备迎娶新娘。婚礼当天迎亲车队到达时,新娘却已飞往国外,由其家人转告将另嫁他人,离婚手续随后办理。此事对新郎造成严重伤害。法院认为,新娘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侮辱了新郎人格尊严,判决新娘赔偿新郎财产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关于
(2017年)“当法律人在选择法律规范时,他必须以该国的整个法律体系为基础,也就是说,他必须对该国的法律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掌握,更为重要的是他要选择一个与他确定的案件事实相切合的法律规范,他不仅要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字面含义,还要了解和掌握法律背后的意义。”关
随机试题
左心衰竭的最早期表现是
简述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感染性心内膜炎侵犯下列哪个瓣膜最容易并发心力衰竭?
归属于五行中"土"的五季是
将经营决策划分为经营战略决策和经营战术决策,这是根据经营决策的()不同划分的。
下列经济业务中,可能导致本期资产和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或减少的有()。
【2016黑龙江特岗】班杜拉将强化方式分为()。
下列不属于后果预测的基本步骤的是()。
十进制数29转换成无符号二进制数等于()。
Withthepossibleexceptionofequalrights,perhapsthemostcontroversialissueacrosstheUnitedStatestodayisthedeathp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