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捕罪人而罪人持杖拒捍,其捕者格杀之及走逐而杀,若迫窘而自杀者,皆勿论。即空手拒捍而杀者,徒二年。已就拘执及不拒捍而杀,或折伤之,各以斗杀伤论;用刃者,从故杀伤法;罪人本犯应死而杀者,加役流。——《唐律疏议·捕亡》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

admin2021-05-19  30

问题 诸捕罪人而罪人持杖拒捍,其捕者格杀之及走逐而杀,若迫窘而自杀者,皆勿论。即空手拒捍而杀者,徒二年。已就拘执及不拒捍而杀,或折伤之,各以斗杀伤论;用刃者,从故杀伤法;罪人本犯应死而杀者,加役流。——《唐律疏议·捕亡》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选项

答案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规范捕者的执法行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注重保障犯罪人的正当权利,保障司法工作的顺利进行,缓解社会矛盾,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维护其封建统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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