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情形中哪一项成立犯罪中止?
下列情形中哪一项成立犯罪中止?
admin
2009-05-12
34
问题
下列情形中哪一项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1000元钱,并劝其以后勿要行骗,甲非常惭愧,于是没有接受钱款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十枪,但刘某仍没有死亡;乙心想,刘某如此命大,莫非是神灵庇护,于是非常害怕,遂停止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5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对赵某产生了怜悯之情,于是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强奸李某。李某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艾滋病。”丁信以为真,于是放走李某
答案
B
解析
胡某并没有被骗,虽然甲并未接受钱,但首先是因为意志之外的原因,犯罪行为一经达到未遂便不能再转变为其他形态,即使后来甲自己未接受钱,也不能构成犯罪中止,因此,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A项错误。乙的行为属于放弃可重复侵害行为,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属于行为犯,提出勒索要求便为既遂,故丙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丁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成立犯罪未遂。因此A、C、D项错误,B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2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某案的法庭审判过程中,被告人的母亲张某对公诉人不满,冲进审判区,出言辱骂,并将一茶杯向公诉人掷去,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对张某这一行为的下列处理办法中正确的是:
依据刑事诉讼法,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可以作出下述决定:
下列哪些情形不属于预备犯?
张某为政府公务员,因涉嫌贪污而被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期间,张某聘请了律师王某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张某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经查明,张某在强奸华某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华某的头部、胳膊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而且,这一事件使得华某在家与公婆关系紧张,在外则羞于与他人说话,对此:()
甲某、乙某与丙某、丁某(均在逃)四人经事前合谋,欲在长途汽车上行窃。2003年1月14日上午,四人乘上青阳开往石狮的客车不久,丁某便扒走乘客戊某的人民币2万元。汽车继续行驶一段路后,戊某发现被窃,即要求驾驶员将车开往公安局。此时丙某突然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刀,
假设人民法院发现除王某外,还有其他被害人;而王某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李某提起自诉。那么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哪些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假设李某想在第一审审理过程中对王某提起反诉,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些人有权提起反诉?()
某市检察机关接到政府公务员张某贪污的举报后,对张某进行了初查。为了查清张某的财产等状况,检察院将其朋友王某传唤到宾馆进行询问、到银行查询其账户、搜查其房屋等方法。并认为张某可能被判处管制以上徒刑,于是紧急将其拘留。问其中检察机关的哪些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某案,被告人开庭时不满18岁,他父亲在审查起诉阶段已经委托了某律师事务所的蔡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但是法院觉得该律师水平太差,又从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丛律师作为其辩护人,那么,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4条的规定,对产品标识不合格的行为有责令停产、罚款和没收三项处罚。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甲企业的产品标识不合法的行为作出了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关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这一行为,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11岁。发热,胸痛,咳嗽约2周,近5天有呼吸困难。体温39℃,脉搏120次/分,呼吸30次/分,胸片见:第七肋高度有液平面,胸穿抽出稀薄脓汁,治疗方法主要是
A.聚乙二醇B.氰基丙烯酸异丁酯C.聚乳酸D.磷脂E.乙基纤维素靶向乳剂的乳化剂
交流系统中电力电缆缆芯与绝缘屏蔽或金属套之间额定电压的选择,应符合的规定有()。
下列关于消防车道的说法正确是()。
法人财产权是指企业法人依照法律、法规对企业实际拥有的()。[2003年真题]
旅行社各部门的工作都是围绕导游服务这条主线展开的,都是导游服务的幕后支持者。()
《清明上河图》以写实的手法记录了北宋开封的繁荣景象。下列场景中不可能在画中出现的是()。
下图给出了产生嵌入式处理器时钟信号的两种方法,其中左图为使用【55】时钟信号发生器产生嵌入式处理器时钟信号的方法,右图为使用【56】时钟信号源产生嵌入式处理器时钟信号的方法。
Thefieldofmedicinehasalwaysattracteditsshareofquacksandcharlatans—disreputablewomenandmenwithlittleornomedic
A、Thebackpocketofhistighttrousers.B、Thetoppocketofhisjacket.C、Asidepocketofhisjacket.D、Asidepocketofhis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