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某国有银行工作,他的表姐乙自己办了一个私营企业。乙欲扩大企业的规模,但融资非常困难,便找到甲说:“你帮我弄点钱花吧。你在银行上班,这对你来说不难。”甲不好推辞,就要求乙写一份保证书,保证自己在一个月内将这笔款项还上,乙照办。后甲成功从所在银行提取了现金

admin2009-09-26  24

问题 甲在某国有银行工作,他的表姐乙自己办了一个私营企业。乙欲扩大企业的规模,但融资非常困难,便找到甲说:“你帮我弄点钱花吧。你在银行上班,这对你来说不难。”甲不好推辞,就要求乙写一份保证书,保证自己在一个月内将这笔款项还上,乙照办。后甲成功从所在银行提取了现金50万元,并交于乙。后乙做生意亏本,该笔款项已不能还上。甲怕被银行发现,便潜逃出国。那么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选项 A、甲和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和乙不构成共同犯罪
C、甲构成挪用公款罪
D、甲构成贪污罪

答案B,C

解析 首先,依照刑法规定,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具体要求人数在二人以上,行为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行为人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当然共同犯罪行为并非要求行为人均实施了构成要件行为,一人教唆、帮助另一人犯罪的情形下二人也成立共同犯罪。在本案中,乙确实要求甲给她“弄点钱花”,而且确实使用了甲挪用出来的款项,但是乙既没有明确要求甲“挪用公款”,也没有帮助甲设计挪用公款的具体方法,更没有帮助甲实施任何挪用公款的相关辅助行为,所以乙的行为并不会成立挪用公款罪的教唆行为或者帮助行为,二人之间缺乏共同的犯罪行为,而共同犯罪的故意也不好确定,所以并不成立共同犯罪。其次,依照刑法相关司法解释,携带公款潜逃的,以贪污定。但本案中甲潜逃时并没有携带其挪用的公款,所以不能适用该规定。另外从其要求乙写保证书这一点来看,甲是不具有占有目的的,因此应认定其成立挪用公款罪。故选择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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