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因涉嫌盗窃罪于1999年9月2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月15日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并且从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来看,甲涉嫌盗窃的是其与他人有产权争议的财物,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对此案,检察机关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甲因涉嫌盗窃罪于1999年9月2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月15日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并且从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来看,甲涉嫌盗窃的是其与他人有产权争议的财物,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对此案,检察机关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admin
2009-03-10
28
问题
甲因涉嫌盗窃罪于1999年9月28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0月15日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期间,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并且从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来看,甲涉嫌盗窃的是其与他人有产权争议的财物,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对此案,检察机关的正确处理方式是:
选项
A、因甲已死亡,无须追究刑事责任,撤销案件
B、因甲已死亡,决定不起诉
C、以甲已死亡为由建议法院终止审理
D、因现有证据表明甲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宣告甲无罪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期间死亡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之一,因此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同时检察机关不具有审判权,不能直接宣告甲无罪,如果本案中在审判阶段甲死亡,法院应当宣告甲无罪。再次强调,考生应特别注意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等处理方式与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之间的严格对应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6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甲因坐错车在一偏僻小道迷路,正好迎面开来一辆轿车,某甲拦下车,问司机乙能否将其带进城内。乙说:“我是新手新车,你不怕出事就上来。”甲便上了车。在行驶途中,乙打错方向,撞到路边树上,甲受伤,花医药费1万元。现甲认为由于乙在履行客运合同中致自己受伤,应承担违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未经甲和其他旅游者同意,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当地的丙旅行社。丙旅行社聘请丁公司提供大巴运输服务。途中,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后驾驶与迎面违章变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货车相撞,造成甲受伤。甲的下列哪些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20
王某(女)与明某(2001年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他们当时都跟随王某和明某生活。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执行,但是()除外。
高某诉张某合同纠纷案,终审高某败诉。高某向检察院反映,其在一审中提交了偷录双方谈判过程的录音带,其中有张某承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陈述,足以推翻原判,但法院从未组织质证。对此,检察院提起抗诉。关于再审程序中证据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11.3.83)
陈某与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交付房屋。诉讼过程中,陈某申请保全该房屋,但李某提出该房屋贷款时已抵押给甲银行,贷款尚未还清。下列关于财产保全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
甲乙二人就买卖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双方一切争议均提交至北京地区仲裁机构进行解决,有关该仲裁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领导工作本身所具有的质的规定性是______。
酚妥拉明的临床应用有:
肝脏疾病对药物代谢的影响表现在
A.爱德华综合征B.脊柱裂C.先天性肛门闭锁D.自闭症E.β-地中海贫血以上疾病,可通过染色体核型分析进行诊断的是
有杀虫止痒,燥湿祛风作用,为皮肤及妇科病常用药的药物是
设计合同采用定金担保,合同总价的( )为定金。
以下属于个体工商户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可以扣除的项目有( )。
一般而言,德育目标的确立主要依据()
不属于英国工业城市的是()。
Insomecountries,______arecalled"publicschools"arenotownedbythepublic.
最新回复
(
0
)